巡察公告

根据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年4月24日—2024年7月19日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巡察。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是否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是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和完善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是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存在“七个有之”问题;是否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法规文件要求,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建立贯彻落实有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结合职能责任研究有效管用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情况。是否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是否规范推进“党建入章”,将党建工作要求规范准确写入公司章程。

2.履行主责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做大情况。是否结合企业自身优势科学合理制定发展战略;是否存在投机偏好,热衷“大干快上”,开展“空转”贸易等其他高风险业务;是否贯彻落实市管企业非主业清理整合三年行动计划,对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清理整合。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情况。是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保持研发投入稳步增长;是否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合作,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融入新发展格局情况。是否支持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是否结合实际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3.稳步深化国企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

履行改革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是否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巩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是否在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情况。是否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要求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是否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情况。是否准确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是否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级过多、链条过长的问题。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是否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是否加强对混改全过程的监督;是否规范股权管理。

4.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情况。是否把安全发展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完善合规内控体系,认真梳理排查本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密防范化解内外部业务风险;是否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强违规问题核实力度。企业金融业务风险管控情况。是否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否牢固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是否严控金融业务投资,优化金融业务布局结构;是否重视网络安全建设,提升信息系统应对突发情况应急响应能力。其他重点风险管控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有关规定,着重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加强资产负债规模和负债率管控;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加强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所属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性质单位的阵地建设和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强化严的管理、严的氛围情况。是否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下一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针对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加强整治,深化源头治理。“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政治建设贯穿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建设各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是否带头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加强自我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是否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主动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

2.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对领导班子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情况。是否聚焦上级安排部署,建立健全跟踪落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是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情况。是否紧盯重点部门和权属企业,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监督,督促下级“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与党委专题研究重要情况通报等协商机制;是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对机关纪委和下属单位纪检机构的领导指导。执纪问责情况。是否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是否认真贯彻问责条例,敢于问责善于问责。自身建设情况。是否持续巩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是否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决防止“灯下黑”。

3.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以及纠治“四风”方面

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是否着力提升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全面规范财务管理,有效防控财务风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廉洁风险和腐败问题。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存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的行为;是否建立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服务保障民生、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情况。是否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是否存在漠视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领导班子加强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发挥表率作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干部职工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效果情况。是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是否存在民主不够、集中不够、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存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或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

2.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情况。是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执行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情况。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是否在关键部门和权属企业违规提拔、重用亲信和身边人,形成利益“小圈子”,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加强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职业道德约束和离职人员管理制度;是否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立并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情况。党委是否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是否做好容错纠错工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领导人员是否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方面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是否统筹谋划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是否认真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抓党的建设工作合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否持续开展过硬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责任落实方面

党委抓整改落实情况。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否存在将整改责任“一分了之”,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以工作部门和下属企业责任代替本级责任等问题。纪检机构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真排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及时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对整改不落实甚至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是否严肃追究责任。

2.整改实效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整改情况。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是否有缺项、漏项,整改措施是否有力,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真正执行到位。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是否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督办;是否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巡察成果运用情况。是否认真办理巡察移交建议,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深层次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在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巡察期间,通过接访电话、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信箱、现场接访等方式接受信访举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3896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8:00)

巡察组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86号邮政信箱

意见箱设置位置: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总部: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23号山东公用大厦南门东侧、山东公用大厦16楼茶水间;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用大厦12-13楼楼梯间;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山东公用大厦14-15楼楼梯间;山东公用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公用黄河水务有限公司:山东公用大厦9楼茶水间;山东公用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用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用大厦C座1楼电梯北侧;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浣笔泉路27号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走廊中间;山东公用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东路1号山东公用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1-2楼楼梯间;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31号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楼楼梯间;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22号京投总部大厦A座19楼楼梯间;山东公用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京投总部大厦A座20楼楼梯间;山东公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京投总部大厦A座12楼楼梯间;山东城市更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京投总部大厦A座16楼楼梯间;济宁金水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48号山东公用办公楼3楼茶水间;济宁公用济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48号山东公用办公楼4楼茶水间;山东公用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凤凰台植物园科研楼2楼西北角;山东公用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14号健身广场东片区综合楼13楼楼梯间;山东公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81号翠都国际B座13楼楼梯间。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140502@ji.shandong.cn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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