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
日前,滨州市政府印发《滨州市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科学规划,依法管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强化监管,保护环境;示范引领,鼓励创新”,全面推进我市地热能开发利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地热能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对于实现清洁取暖、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为地热能富集区,储量丰富,开发条件好,具备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基础条件。制定出台《方案》,旨在进一步明确我市地热能开发利用基本原则、工作任务等内容,为统筹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基础性指导工作。
《方案》明确了“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加强地热能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有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依法推进地热矿业权出让登记、协同推动‘地热能+’产业化发展、加强监测监管、优化环评服务和备案登记、加大科技攻关和创新平台创建、强化用地用林保障、强化降本增效、加大财税支持和绿色金融服务、强化资金支持、引导推广应用和示范创建”等14项具体工作任务,并逐条细化落实到责任部门,切实做到地热能开发利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
为优化地热能产业布局,《方案》指出“结合资源禀赋、地热能需求,编制市级中深层地热能开发专项规划”,并“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支持依托国有企业与专业地勘单位合作,大力开展浅层地热能勘查和中深层地热能深勘细查,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
为优化地热矿业权出让登记流程,《方案》指出“探索推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等合并编制、合并审查”,“建设地热矿业权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地热能项目备案、登记、在线监测数据等信息。”
针对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方案》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镇地热能供热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支持符合相关标准的地热能利用项目纳入省碳金融项目库,推动资金、工具和项目有效对接,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地热能建筑应用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储备项目库”。
针对中深层地热资源监管,《方案》指出“建设地热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地下热水温度、流量、水质等监测和数据分析。强化对涉及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取水和回灌监管,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取水、无证勘查开采地热资源、违法违规排放污水等行为。”
下一步,滨州市将紧紧围绕《方案》,坚持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与产业发展培育并重,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规范简化管理流程,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地热能科学合理开发、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节能减排、落实“双碳”战略,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擦亮“海韵河秀·品质滨州”城市名片。